安徽六安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校园养老院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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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卫健委发布、央视新闻客户端根据安徽省六安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从昨天(17日)开始,六安市主城区及重点区域启动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目前,各地驰援队伍也陆续抵达,更大程度提高检测效率。记者从六安市卫健委获悉,本次检测分三个层次:首先,从重点人群铺开全部单检或1∶5混检,密接、次密接、隔离场所隔离人员、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的小区居民、医院医务人员、病人和陪护人员以及全体密接者样本全部实行单检;其次,次密接者居住楼居民、所有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样本全部按1∶5混检;另外,一般人群按1∶10混检。5月17日下午,在六安市裕安区主城区及重点区域,各中小学校率先展开核酸检测。在六安市解放路第二小学,学校共设置了10个采集点,可以满足约名在校师生核酸检测需要。六安市解放路第二小学副校长黄久训:按照裕安区卫健委和教体局的工作安排,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我们从下午两点多开始检测,争取在五点之前,我们全部检测完毕。从5月17日开始,第二批驰援力量已经抵达六安并开展工作,其中包括阜阳市多名医疗人员和安庆市的多名医疗人员,他们已经全部奔赴采集点展开工作。医院康复科护士长王霞:下午五点多到的,六点多就投入大小区工作了,二十五个点两人一组,17日晚上要完成9个小区的(采集),按照我们第一次的经验要等晚上十点到十一点钟结束。据了解,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采样工作将于5月19日结束。此前报道》》安徽六安加强疫情监管群众举报违规收治线索奖励月18日消息,安徽省六安市卫健委5月18日发布《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加强全市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一、开业的公共场所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暂时关闭中风险地区非生活必需的文体休闲娱乐场所。二、开业的公共场所必须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储备一定的防护和消毒物资,有条件的设置留观室,发现员工或消费者等人员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要及时隔离,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告至辖区防控管理组织。三、开业的公共场所要严格出入口管理,分设出入口。入口必须有醒目的提醒提示和基本的防控制度告示牌,进行必要的防控知识宣传,对进入人员严格开展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督促佩戴好口罩。四、落实公共场所内防控措施,安排专人维持秩序,合理安排进场人员及场内等候人员间距,督促提醒员工及消费者佩戴口罩,安排场内人员隔位、分散就座,杜绝人员集聚。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加强通风消毒,尤其是加大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抽查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通风换气、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等措施。进出口企业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开箱前对货物外部消毒,就地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未出前,货物及运输工具原则上不移动,货物密接人员减少流动。六、景区景点、室内场馆、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要做好预约管理和健康监测,引导错峰出行,确保不超过日最大承载接待量的75%,坚决防止出入口、核心景区等关键节点人员大量聚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从业人员防护、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乘客佩戴口罩。七、实施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加强缺课(勤)病因追查,健全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加强通风消毒;各类教育考试等聚集性活动,要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省有关部门指导意见,制定专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一律实施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加强发热患者、住院患者和院感管理,落实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等措施,合理分流病人。药品零售机构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顾客,要严格落实信息实名登医院处方,及时向辖区防控指挥部报告。九、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设置留观室,加强员工和外来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排班轮岗,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发现员工有发热等异常症状要及时隔离,并及时报告至辖区防控管理组织,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十、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非必要,尽量避免或少去公共场所,到公共场所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原题为《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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